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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限额的通知

 上能发〔2026〕26号
 

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10日(即3月9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4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5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