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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上能发〔2020〕153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 10月15日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发票相应保证金收取标准由20%调整为15%,该保证金在会员办妥增值税发票事宜后清退。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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