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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0〕30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经研究,批准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浙江海洋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大鼎油储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成为低硫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一、能源中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交割库容,稳步拓展交割仓库布局。不同地区交割仓库间不设升贴水。
  二、自2020年11月2日起,各仓库接受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仓单生成业务。
  三、自公告之日起,各指定交割仓库应按核定库容开展低硫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附件:4家低硫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库容信息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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