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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3〕39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修订版)》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10月18日起实施。
       低硫燃料油、20号胶、国际铜从2311合约开始,个人客户持仓退出节点调整为“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10月24日收盘,低硫燃料油的2311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当为0手;11月8日收盘,20号胶、国际铜的2311合约个人客户持仓应当为0手。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1.规则修订对照表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修订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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